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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28956 Ms Lee
有條件性出院
病患者女 - 54歲
我是有條件性出院,我未婚夫是美籍華人,我要跟他移居美國,離開香港前,是否要撤銷全部cd令,?cd令規限指定居所、定期某醫院精神科覆診、社署監管、社康護士探訪,是否只更改某一些條件就可以離開香港
我要移民離開香港,我要同我的精神科醫生做什麼就手續?
麥棨諾醫生回覆
你必須向你的主診醫生,就向你發出有條件出院令的精神科醫院的精神健康覆核委員會,提出覆核移除有條件出院令的申請,如覆核成功,才可以移除𝙲𝙳。
另一個相對簡單的方法,就是向你主診醫生提出,更改有條件出院令的內容,即就是説,把所有的條件都删除,就表示沒有實質條件的「有條件出院令」,也即名存實亡。
何美怡醫生回覆
多謝你的查詢。因為你是有條件出院的病人、如果需要離開香港居住,是一定要跟你的主診醫生商量。會否撤銷你的conditional discharge order, 這個是需要團隊商量的。團隊包括你的醫生、社康護士,和醫院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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