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脊骨神經科(脊醫) ] 脊醫管理局裁定楊脊醫違反紀律罪
發起人:小林發表於7/19/2018 6:57:57 PM
http://www.chiro-council.org.hk/file/pdf/Order%20chin-CC-IC-6-63.pdf
脊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 現公布脊醫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於 2013 年 2 月 22日、2013 年 3月 22 日、2013 年 9 月 3 日、2013 年 9 月 9 日、2013 年 10月 31日、2014年 1月 10日及2014 年 1 月 23日根據《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則》(第428 章,附屬法例)進行適當的研訊後,裁定楊國強脊醫(註冊編號CC000027)犯了下列違反紀律罪︰
根據《脊醫註冊條例》第 18條的規定,研訊委員會於 2014 年 1 月23 日頒令:
(a) 將楊國強脊醫的姓名從註冊脊醫名冊內刪除,為期四個月。
(b) 上述除名命令將暫緩執行 18個月,但必須遵從下列條件:
(i) 他在暫緩執行期內不得再犯違反紀律罪;
(ii) 他必須在此命令送達給他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圓滿完成神經病學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相等於12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而此等課程必須事先獲得管理局批准;
(iii) 他必須在給予完成該等課程的六個月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提交已圓滿完成獲管理局批准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的證明文件。
An error occurred on the server when processing the URL. Please contact the system administrator. If you are the system administrator please click here to find out more about this error.脊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 現公布脊醫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於 2013 年 2 月 22日、2013 年 3月 22 日、2013 年 9 月 3 日、2013 年 9 月 9 日、2013 年 10月 31日、2014年 1月 10日及2014 年 1 月 23日根據《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則》(第428 章,附屬法例)進行適當的研訊後,裁定楊國強脊醫(註冊編號CC000027)犯了下列違反紀律罪︰
根據《脊醫註冊條例》第 18條的規定,研訊委員會於 2014 年 1 月23 日頒令:
(a) 將楊國強脊醫的姓名從註冊脊醫名冊內刪除,為期四個月。
(b) 上述除名命令將暫緩執行 18個月,但必須遵從下列條件:
(i) 他在暫緩執行期內不得再犯違反紀律罪;
(ii) 他必須在此命令送達給他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圓滿完成神經病學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相等於12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而此等課程必須事先獲得管理局批准;
(iii) 他必須在給予完成該等課程的六個月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提交已圓滿完成獲管理局批准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