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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劵

楊國強脊醫

Dr Yeung Kwok Keung

註冊專科:
[ 脊骨神經科 ]
Tel:
26686633
地址:
上水彩園邨彩屏樓3樓322-324號鋪
旺角通菜街222號地下
專業資格:
脊骨神經科醫生
美國脊骨神經科醫學博士
香港註冊脊醫
提供醫療程序及手術:
脊骨檢查
體態分析
脊骨矯正等
其他資料:
收費:
診症時間:
星期一︰0930-1300;1630-1930 (上水)
星期二︰1630-1930 (太子)
星期三︰0930-1300 (上水)
星期四︰1630-1930 (太子)
星期五︰0930-1300;1630-1930 (上水)
星期六︰1400-16030(太子)
使用醫院或其他服務診所:
診所以外提供的服務:

楊國強脊醫

  # 26376
 報告:
• 診症日期 : 2010年8月30日
• 求診目的 : 專科治療
• 診金收費 : ~ $ -
• 輪候時間 : 需預約等候片刻
• 選尋原因 : 初次光顧
總評 1 / 10
專業態度 :
 1
對症下藥 :
 1
診金合理 :
 1

楊國強脊醫 - 尋醫經歷詳述:

你了解你的脊醫嗎?

嚴重事故 真人真事 被判除名

詳情可瀏覽 http://www.chiro-council.org.hk/file/pdf/Order%20chin-CC-IC-6-63.pdf

脊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

現公布脊醫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於 2013 年 2 月 22日、2013 年 3月 22 日、2013 年 9 月 3 日、2013 年 9 月 9 日、2013 年 10月 31日、2014年 1月 10日及2014 年 1 月 23日根據《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則》(第428 章,附屬法例)進行適當的研訊後,裁定楊國強脊醫(註冊編號CC000027)犯了下列違反紀律罪︰

“他身為註冊脊醫,於或約於2010年 8月,罔顧對正接受他治理的X 先生(“投訴人”)所須負上的專業責任,即: (a) 於 2010 年 8 月 30 日,他向投訴人提供不適當的脊骨療法治療 (“該治療”),其後投訴人感到下肢麻痺乏力; (b) 在向投訴人提供該治療前,他未有向投訴人就其頸部的狀況給予適當的解釋,及/或就建議治療的作用及相關風險提供適當的意見; (c) 投訴人在2010年 8月 30日接受該治療後向他表示其下肢嚴重麻痺時,他未有即時採取合符其最佳利益的適當或必要的跟進行動。 就上述個別或累積指稱的事實而言,他犯了專業上的失當行為。”

根據《脊醫註冊條例》第 18條的規定,研訊委員會於 2014 年 1 月23 日頒令: (a) 將楊國強脊醫的姓名從註冊脊醫名冊內刪除,為期四個月。 (b) 上述除名命令將暫緩執行 18個月,但必須遵從下列條件: (i) 他在暫緩執行期內不得再犯違反紀律罪; (ii) 他必須在此命令送達給他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圓滿完成神經病學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相等於12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而此等課程必須事先獲得管理局批准; (iii) 他必須在給予完成該等課程的六個月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提交已圓滿完成獲管理局批准的持續專業進修課程的證明文件。

簡評:
個人觀感- 態度有失、醫德有損
經歷過程- 診証時間極其急趕,快來快去
推介意見- 本人絕對不會再作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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